10月26日,國家衛健委下發《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》的征求意見稿(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),對互聯網診療監管要開始了。
網銷售處方藥要受限了
此前文件中就一直在強調互聯網診療針對的是復診患者,不可提供首診服務,但是在實際操作中,很容易規避此問題。筆者曾經在網上藥店買過處方藥,在下完單后,進入診療環節,互聯網醫生問你一句以前是否用過這個藥品,是否沒有副作用,你只需要回答,對,用過,無副作用,醫生就會給你處方藥品,然后完成整個藥品銷售。
征求意見稿對此有了明確規定,要求患者就診時應當提供具有明確診斷的病歷資料,如門診病歷、住院病歷、出院小結、診斷證明等,由接診醫師判斷是否符合復診條件,并采集證明患者已經確診的紙質或電子憑證信息。一旦發現患者沒有相關病例資料證明自己是復診,那么,醫生就必須馬上停止互聯網診療,并引導患者到實體醫院就診。
此外,征求意見稿還明確,禁止補方。筆者理解,這意味著,只有經過診療診斷后,才能夠處方,購買完藥品后再補方也走不通了。
網售處方藥雖然一直未全面解禁,但是隨著互聯網診療放開,以及醫保慢慢為之打開支付窗口,帶量采購等政策后,很多產品開始慢慢尋求院外處方的機會,*近幾年網售處方藥增長十分迅速。
據米內網統計稱,僅天貓、京東平臺上,200多家藥店銷售數據顯示,今年1-5月,線上從處方藥銷售額就達到了56.6億,同比增長率274.8%。
網售處方藥如果嚴格限定為復診用藥,且必須上傳病例等證明材料的話,預計網上藥店的處方藥銷售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。
線上回扣,要行不通了
今年9月,好大夫在線官方微博指出,有自稱“某醫生平臺工作人員”邀請醫生開通其平臺,并承諾“原研(藥)5%-10%、國產(藥)10%-20%(的提成),以咨詢費的形式結算,并且不計算個人所得稅”,且對好大夫在線進行了惡意詆毀,鑒于該行為涉嫌商業賄賂、偷稅漏稅、不正當競爭等,好大夫在線進行了實名舉報。
好大夫在線的實名舉報揭開了“線上回扣”的冰山一角。互聯網診療有天然“統方”功能,今年兩會期間,全國政協委員、寧夏衛健委主任馬秀珍曾指出,目前,線上處方審核等平臺缺乏針對過度用藥的監管;制藥企業把互聯網平臺藥品銷量納入業績考核范圍,授意醫藥代表通過線下“學術拜訪”的方式,增加線上藥品銷售量,其中不乏藥品回扣現象;部分互聯網醫院將醫生的服務收入與藥品銷售掛鉤,企圖“洗白”藥品回扣;制藥企業紛紛申請開辦互聯網醫院,有的試圖掌控診療過程,提升本企業藥品銷量;資本市場對診療服務和藥品銷售相結合的所謂“互聯網醫院閉環模式”,給予很高的估值,推動更多企業“入場”,形成資本推動下的群體風險。
本次征求意見稿要求,加強藥品管理,禁止統方、補方等問題發生。醫療衛生人員的個人收入不得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相掛鉤。或是對政協委員指出問題的回應。
但這點如何落地,征求意見稿并無具體細則。問題指出者馬秀珍建議,把公立醫院改革中積累的“醫藥分開”經驗,同步在線上推行,“醫”和“藥”分業經營:互聯網醫院的經營主體及其下屬機構,不能從事藥品銷售業務;從事線上藥品銷售的經營主體及其下屬機構,也不能開設互聯網醫院或提供互聯網診療服務。她還建議,同步在線上推行“處方外流”,即互聯網醫院開出的處方必須提供給患者,患者可以持處方到任何藥店購買藥品;互聯網醫院至少對接3家以上藥房;互聯網醫院向患者推薦購藥渠道時,必須推薦多家藥房,由患者自主選擇;線上線下藥房都必須依法接收合格的線上電子處方。
監管的關鍵在于處方是否真實可靠,處方信息、電子病歷信息及結算信息是否可以全程追溯。馬秀云表示。